石臼窝镇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工作
实 施 方 案
按照市、县职改部门下发的《2023年职称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职称推荐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干部教师专业水平,推进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
二、推荐原则
1.按照岗位设置标准,坚持按岗申报的原则;
2.坚持向乡村学校倾斜、向业绩突出和任教年限长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申报条件、程序、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四公开”。
三、推荐范围
现在我系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截止2023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四、推荐数额
县局下达我镇指标数:
1、高级教师11个,正常推荐3个(中学2个,小学1个);业绩突出1个,乡村25年7个。
2、一级教师19个:正常推荐19个(中学5个,小学11个,人事代理中学1个,人事代理小学2个。
3、幼儿系列无正常指标。
五、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条件。2023年我省新修订了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在今年的申报推荐工作中,新旧申报评审条件并行使用。自2024年起,执行2023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旧评审条件不再使用。
2、不占岗申报条件。在符合上述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教师今年仍按照2022年市职改办印发的《关于规范调整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业绩特别突出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文件中提到的各级“优秀班主任”不包含先进班集体表彰时的班主任奖励。男满58周岁、女满53周岁的教师申报中级职称仍执行不占岗政策。
六、推荐程序及办法
高中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2023年《石臼窝镇教育事务中心关于申报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赋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由本教育事务中心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办法为:
(一)成立组织机构
召开会议宣传上级职称政策和评审条件,让每位教职员工知晓今年职称政策,成立以教育事务中心主任孟庆伟任组长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名、审核把关及考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组长:孟庆伟
副组长:李玉凤
成员:陈立娟、舒志国、孟凡永、周洪英、张庆杰及各中小学校长、成教校长、幼儿园园长。
(二)制定方案
按照县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我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实施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传达给全体教职工,同时报县局备案。
(三)基层审核把关
1.资格审核。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按照评审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的年度考核、学历、资历(任现职以来工作年限)、教师资格(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任班主任年限等内容逐一审核,审核时查验相关证件的原件。
2.工作经历审核。按照新旧申报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认真核实(对管理人员核实,要查验听课笔记、兼课安排表等),单位一把手对符合评审条件人员的工作经历等情况要把关签字。
3.业绩成果条件审核。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及学校量化成绩等进行审核,检测、抽测成绩以学校和乡镇(学区)教育办公室出示的证明为准。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逐人逐件登记,登记后由单位统一到发证部门进行审验,经审验无误后,由发证部门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作为备查依据。申报人员各种证件经审验合格后,在本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本人申报推荐量化赋分依据。在审验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4.审核结果公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本着相互监督的原则,此表填完后,每位申报人员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填报的《申报评审xx系列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进行审核,无异议后签字。各单位要将此表在教育事务中心(县直学校)网站上公示,随时接受监督。
(四)考核排名
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考核工作由各单位参照《石臼窝镇教育事务中心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组织。
一是硬件量化赋分(60分)。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每位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年限、班主任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及各种荣誉及业务奖励等项进行量化赋分。
二是述职及业务能力考核(40分,按百分制折算)
今年起,述职及业务能力考核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1)评委选聘。评委选聘由事务中心主任亲自负责,原则上评委由外单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评委的职称专业要涵盖申报人员的申报学科,评委名单要全程保密。
(2)成立评委会。我镇教育事务中心组织高级教师、一级教师申报推荐工作所需评委,于考核当日由外单位随机抽取。初中、小学(幼儿)两个考核组各随机抽取不少于5名评委,组成评委会。评委抽取、联系及接送等工作全部由事务中心主任负责。
(3)考核。考核采取述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成绩各20分。每位申报人员按照先述职后试讲的顺序进行,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时只对自己任现职以来的工作经历、教学成绩、教科研等情况进行陈述,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述职情况进行测评,突出对教育教学成绩的测评,尤其把各类考试成绩、班级管理评比成绩作为重点。赋分采取百分制,赋分区间为85—95分,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试讲采取自选试讲题目(要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方法进行,评委会对其教学能力和知识水平进行测评(评委赋分及计分办法同上),待两项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每位申报人员的述职及试讲成绩。考核过程要全程录像,录像资料要保存两个月以上。
(4)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成绩(量化、述职、试讲三项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人选。综合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男教龄满35年、女教龄满30年的教师优先申报,然后依次按照任现职年限长短、工作年限长短、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长短、荣誉称号级别高低、业务奖励级别高低等进行裁定。
(5)推荐结果公示。申报推荐各项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所有参加申报人员在推荐结果上签字,所有申报人员签字后,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6)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综合成绩按县局分配指标数额,确定单位推荐人选。
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教师的申报推荐,与在编教师一起考核,一起排序推荐,单独标注。
七、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县局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唐职改办字[2014]126号),统一组织申报高级教师(含占岗和不占岗人员)、一级教师(含占岗和不占岗人员)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工作,课堂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试讲、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抽签确定试讲、答辩顺序,试讲题目自定(不再给备课准备时间),但必须与本人申报评审专业一致,评委现场提出答辩题目,申报人员即兴答辩,试讲不超过6分钟、答辩不超过2分钟,当场公布成绩,按照试讲、答辩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等次,今年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划定A、B、C、D四个等级,四个等级的比例为2:3:4:1。
八、时间安排
1. 8月16日召开我镇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会议;
2. 8月17日基层召开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政策;依据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所有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评审xx系列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并在本单位网站上集中公示每位申报人员的量化赋分;
3. 8月18日、19日组织高级、一级教师量化赋分、业绩及业务考核,上报推荐结果;
4.8月20日收齐登记好推荐人选的原件、复印件,统一到教研训中心北楼教室集中鉴定证书;
5.课堂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 8月26日前上报高职原件材料,同时完成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录入工作。中职材料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九、相关说明
1. 今年的职称申报推荐实行网上申报,同时高职申报提交原件材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中职申报提交纸质卷作为备用卷。个人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登录系统,对照申报条件和网上填报要求,如实填报申报信息,扫描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纸质原件申报材料的要求和表格与2022年一致,各单位要做好网上资格审查、网络设备等准备工作,确保职称申报工作顺利平稳开展。
2.年度考核结果使用。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按照任现职以来的近几年(申报相应职称要求的最低任职年限)累计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掌握。
3.按《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所有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均需有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1年以上任教经历,并作为申报时的必要条件,申报时需提供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鉴定表。
4.继续执行上级对年龄较大教师倾斜政策,具体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男教龄满35年、女教龄满30年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
5.计算任职资格、退休年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1日。
6. 援疆、援藏人员在援派期间,其岗位聘用期满,聘期内年度、聘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或聘期内被省援派指挥部和援派地联合授予“优秀援派干部人才”,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设置数额限制聘用到上一等级岗位。
十、工作纪律
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本人资历和业绩,不得填报非正当渠道取得的学历、荣誉证书等。要认真落实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负责,各单位一把手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实行学术造假“黑名单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记入“黑名单”,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取消三年参评资格,不得评优评先。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及时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严禁违反政策自定标准,严禁搞迁就照顾,要全力维护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人访、信访的,县局将严肃追究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石臼窝镇教育事务中心
2023年8月15日
参评人员同意本方案签字: